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约定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实际交付定金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未履约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未履约应双倍返还。 法律分析 定金超过20%有权退款,但是只能退超过部分。在我国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拓展延伸 定金退款政策:超过20%的定金是否可全额退还? 根据我们的退款政策,对于超过20%的定金,我们是可以全额退还的。我们重视客户的权益和满意度,因此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们会尽力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您需要退还超过20%的定金,请您提供相关的退款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退款原因和金额。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处理,并将全额退还您的定金。我们承诺为客户提供公平、透明的退款政策,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结语 根据我们的退款政策,对于超过20%的定金,我们是可以全额退还的。我们重视客户的权益和满意度,因此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们会尽力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您需要退还超过20%的定金,请您提供相关的退款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退款原因和金额。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处理,并将全额退还您的定金。我们承诺为客户提供公平、透明的退款政策,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