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后,原房屋登记不服的 |
释义 | 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有明确的请求与事实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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