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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技改项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释义
    技改项目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项目单位申请文件(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由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理用能审核意见书;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近期资本金证明;
    6、《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附件。
    技术改造申报需要材料如下: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版;
    3、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扫描版;
    4、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不动产权证之一的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除提供出租方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之一的原件扫描版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版);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承诺函;
    6、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申报项目的企业,应扎实做好产品市场分析和技术工艺的先进性等前期工作,分析企业产品的性能价格比,保证产品有较强的竞争力并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严防一哄而起,盲目投资。对于少数确因采取先进技术和设备而增加少量生产能力的企业,必须同时淘汰相应规模的落后生产能力;如本企业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不足的,应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其他企业予以淘汰。并由所涉及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省市经贸委负责人签字负责落实。
    【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项目的申报程序。项目可由企业按隶属关系,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或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企业申报项目时抄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申报项目时抄送所在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备案;地方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查、筛选后,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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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0: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