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现实中确实很多人会采取这种“隐名”的方式进行投资。如果男方朋友所持有的股权实际出资人是男方本人,妻子想要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点在于举证。通常来说,证明男方对其朋友所持股权确实进行了出资是关键,其是否享受过该部分股权的分红、以及是否行使了相应的股东权利都是有待证明的事实。建议收集相关协议、投资入股凭证、公司章程、银行流水、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以便您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能确认“代持”事实存在,且代持有效的情况下,我们以投资入股来源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划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如男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入股(包括金钱投资、知识产权投资等),由此获得的公司股权属于婚前财产的转换形式,属其个人所有,配偶很难要求分割公司股权;但该股权在婚后产生的经营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如男方用婚后财产投资入股,获得的公司股权及增值收益则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一般按市价或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且通常是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