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地: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申请人进行庭外和解,并给予月庭外和解期限。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的申请人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了妥善处理双方争议,化解矛盾,申请人拟与进行庭外和解,请贵院予以准许并给予申请人月庭外和解期限。 此致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 ***年**月**日 二、劳动诉讼案件被告如何反诉 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2、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否能够提出反诉,存在争议,一般一审被告有权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