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与实用性怎么理解 |
释义 | 法律分析: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与实用性的理解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或者竞争优势的性质,而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的,人民法院依法确定赔偿数额时,可以考虑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 人民法院认定前款所称的商业价值,应当考虑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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