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组织部有多大权力 |
释义 | 组织工作指导权。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实施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干部选用建议权。提出县委管理的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退休等工作;指导全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一、县委组织部的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调查研究; 2、负责办理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报批手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和组织部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调配、交流,办理其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群团等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3、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 二、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统筹协调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2、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以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和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调查分析全县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党代表开展活动; 3、按照省、市、县委的决定、指示,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调整配备、选拔任用工作,承办县管干部的调动、任免、退(离)休审批等事宜;宏观指导全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工作;协助省、市有关部门管理在环科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全县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承办有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九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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