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印花税税率 |
释义 | 股票印花税为成交金额的0点1%。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如下: 1、经济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定额税率如下: 1、权利许可证照; 2、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日记账和各种明细账等。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书立或领受的各种应纳税凭证。它是通过印花税税目体现的,凡列入税目的属于征税范围,未列入的则不征税。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 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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