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耕地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
释义 |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抵押贷款上是有差异的。只要是该房屋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即可进行贷款。贷款之后该土地就不能够随意进行相关的转让了。如果需要进行转让,需要提前将该土地进行收回。 一、房屋抵押贷款存在哪些误区? 房屋抵押贷款字面的意思就是房子抵押出去,贷的一定额度的现金。但是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抵押贷款的,以下就是不能贷款的房子。 1、抵押的房子不是自己的 有种感觉房产做了抵押贷款后就不是自己的房产了,哪天真还不上贷款,车易贷将会没收来冲抵贷款。 其实贷款人在进行房产抵押贷款时会将房产的所有权抵押给相关机构,而自己仍然拥有房产的使用权。在贷款结清之后,办理解除抵押后,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自己。 2、只能抵押自己的房子 大部分人都认为房产抵押贷款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按照我国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用他人名下的房屋作抵押申请贷款,但是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且需要其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否则抵押无效。如: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只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并且签订同意抵押承诺书就能够进行抵押贷款。 3、上市交易的房产都能抵押 金融机构对房产能够用于抵押做了很多规定,如:房龄大于20年或面积小于50平米的房产不能抵押等等。 二、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不了的。 (二)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对外销售房屋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钱购房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存在种种风险。 (三)即使是可以进行房产开发的国有土地,又有权预售,那么的话,按法律规定,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办理土地证和房屋证的。办理土地证的好处当然大于不办,如果没办土地证,开发商可以另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易,房随地走,对自己的权益的保障就不够充分和有力了。 (四)土地是划拨土地,土地还是属于政府的,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大土地证,而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 (五)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以前开发商有税费没有缴齐导致没有办理土地证,还有就是开发商有办理大土地证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 (六)房屋拆迁时,会根据你房屋大小进行补偿的,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是划拨土地,可能房屋补偿款会比较低。但是,这间房子在市场上交易价格也会比其他商品房低。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因为抵押贷款必须要有两证齐全才行。房子你用来自己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没有房产证并且没有土地证的房子,那就是违法建筑,会被拆除,一分钱都没得赔偿。那种房子是不能买的。 三、没有土地证会存在什么风险 不容易知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不易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将会受影响。 购房人没有房产证会存在风险:无法律保护。首先,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获拆迁补偿,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无抵押权,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强拆风险,如果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任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无法使用,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房产证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权,可以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以及处分权利的证件。土地证也叫做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的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证和房产证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的,要证明房产的所属权,还得是房产证说了算。所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进行购买的,因为土地证仅仅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不能证明,大家购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 当然,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概念是具有共性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是房主所拥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和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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