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制裁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
释义 |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对行政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行政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 1、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2、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3、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4、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行政处罚是民事制裁吗? 行政处罚不属于民事制裁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行政立法权是指什么行政立法的涵义 行政立法权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从内容和实质来解释认为凡是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叫做行政立法。从主体角度来解释认为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一、依法立法原则 1、法律优先原则 2、法律保留原则 二、民主立法原则 在我国民主立法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行政立法以保护和促进公民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2、行政立法在程序上应当使公民充分参与 依法立法是行政立法的原则之一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什么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该行政处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行政执行是指哪些 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 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是指什么?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三)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该内容由 林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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