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事业单位是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组织,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的单位。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