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点打击情节严重者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了非法持枪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持有军用枪支、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军用子弹、气枪铅弹、手榴弹等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非法持枪罪情节严重: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 5、达到最低数量标准并且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拓展延伸 严厉打击重大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重大犯罪行为是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的重要举措。针对那些犯下严重罪行的人,我们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行动,确保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刑事司法系统的效率和公正性,我们可以阻止犯罪行为的蔓延,保护无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社会预防和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从根本上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只有持续严厉打击重大犯罪行为,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和公正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和平与安宁。 结语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刑事司法效率和公正性,严厉打击重大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同时,加强社会预防和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只有持续严厉打击重大犯罪,建立更安全、公正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享受和平与安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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