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同销售方式诸如折扣销售,买一赠一,销售折扣等会导致企业的税收和利润不同,因此,企业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各种销售方式的特点进行分析,结合企业的目标,寻求对企业作为有利的方式. 税法中,不同的销售方式有不同的计征增值税的规定.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企业对销售有自主选择权,这为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如果税法、法规等得不到有效执行,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则企业就不会再费尽心思采取税收筹划行为,或者此时的税收筹划行为已异化为偷、逃税行为。反之,如果税法、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惩戒,则企业就有了更多的税收筹划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