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赠与的撤销期限会出现的情况:一是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三是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四是赠与人与受赠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赠与合同。 一、赠与人什么情况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如受赠人误伤赠与人致残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财产。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以结婚为目的而送女友婚房,女友却要求分手的时候,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要求返还房子。 二、赠与人撤销赠受到的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