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的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税务局网站,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网上办税大厅”; 2、在页面上找到“红字信息表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3、输入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号)、注册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 4、填写申请购买原因及其他相关说明; 5、提交申请,并等待税务局审核; 6、审核通过后,购买方可以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红字信息表申请表,一般在税务网站上可以在线填写和提交; 2、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号)、注册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 3、购买方与销售方之间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以及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 4、购买方与销售方之间的往来账务凭证,如付款凭证、收款凭证等; 5、购买方与销售方之间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退货单、折让单等; 6、购买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购买方在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看当地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