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了,如何取出公户的钱? |
释义 |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持开具的法律依据:《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会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二十七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好,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公户的钱如何取出,谢谢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我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了,怎么注销 营业执照丢失了的注销流程: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本人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清税证明,办理注销之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5、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我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了,怎么取消呢?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失去了营业执照和公章,如何注销? 营业执照丢失了的注销流程: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本人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清税证明,办理注销之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5、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你好,我要搜索这个营业执照,然后这个营业执照,然后就没有了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办理营业执照不给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规定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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