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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高当庭宣判率的途径
释义
    由于受传统习惯及法官素质的影响,目前的民事审判中,当庭宣判率还不很高,制约了其重要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
    〈一〉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
    当庭宣判要求法官必须依法适用法律程序,确保程序公正;正确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理清庭审脉络;迅速应对庭审中的新情况,熟练控制庭审进程;理性把握案件全貌,及时作出正确裁判。法官只有加强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具备深厚法学功底、缜密的法律思维、灵活的法律应用能力,才能适应当庭宣判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性矛盾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案件类型和性质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当庭宣判的难度将越来越大,法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增强新本领。
    〈二〉提高对庭前准备的认识,认真作好庭前准备工作
    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才能保证庭审质量,才能搞好当庭宣判。首先要认真做好阅卷归纳工作,以把握当事人的诉讼范围,归纳庭审重点。其次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合理安排合议庭成员的分工,充分发挥书记员的作用。再次要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以使当事人明确举证要求,代理权限等。此外,对证据较多、案情复杂的案件,要做好庭前证据交换工作。
    〈三〉加强对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庭审质量
    开庭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查明案件事实,为案件的裁判作准备。因此,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庭审质量,就成为当庭宣判的必然前提。
    庭审是一项复杂的法律活动,法官是庭审活动的主导者,必须具备必要的庭审驾驭能力。首先,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指挥控制能力。法官要树立指挥庭审的绝对权威;要指挥得当,既不能专横独断,又不能被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牵着鼻子走;要有利有节,有效控制庭审节奏。其次,法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概括能力。法官在庭审中要准确、客观、完整地概括当事人质证的观点、当事人辩论的要点;要简明扼要地作出庭审小结。其次,法官必须具有较强的应变处置能力。法官要作好应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心理准备,处置时既要慎重稳妥,又要果断及时。此外,法官还必须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官发言要使用法言法语,要注意语序语调,适当运用形体语言增强庭审效果。
    〈四〉增强责任心和自信心,克服不愿当庭宣判和不敢当庭宣判的心理
    在审判实践中,少数法官缺乏责任心,存在着等和靠的思想。主要表现为,审案时不积极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开庭后不愿当庭宣判,习惯于请示院庭长或上审委会,形成严重的依赖思想和作风。然而,过多请示汇报有违法官的职业特征,因为法官职责就是依法独立审判案件。法官自己抛弃应有的独立性,其实就是一种失职行为,于司法进步和司法公正都不利。因此,法官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当庭宣判的就要当庭宣判。
    在审判实践中,还有少数法官缺乏自信心,不敢当庭宣判。主要表现为害怕出现错案,即使在案件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情况下,过于谨慎,求稳怕错,不当庭宣判。诚然,必要的谨慎是对的,但过于谨慎则不可取,因为那将牺牲当庭宣判应有的法律和社会价值。因此,法官必须正确看待错案,树立必要的自信心,沉着果断,当判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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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0: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