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与监狱表现好之间的关系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狱中良好表现可减刑。减刑条件包括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舍己救人、抗灾突出表现以及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分析 在狱中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减刑政策对犯罪分子的改造效果:监狱表现好是否是减刑的关键因素? 减刑政策对犯罪分子的改造效果一直备受关注。监狱表现好是否是减刑的关键因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理论上讲,监狱表现良好可以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改变和悔改态度,这可能是减刑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然而,仅仅依靠监狱表现好并不足以确保减刑的成功。法律体系中还存在其他因素,如犯罪性质、犯罪前科、刑期等,这些也会对减刑决策产生影响。因此,监狱表现好只是减刑决策的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综上所述,减刑政策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包括监狱表现好,才能更好地实现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语 在狱中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真实的悔改态度或者立功表现,将有可能获得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然而,监狱表现好仅是减刑决策的一个参考因素,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性质、犯罪前科等。因此,减刑政策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以实现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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