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
释义 | 亮点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亮点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亮点三: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亮点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亮点五:强化防范新风险源 亮点六: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公益诉讼制度 亮点七:罚款金额更高 亮点八:处罚方式更严 亮点九: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 亮点十:增加了事故整改的评估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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