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措施:(1)造林种草,提高植被覆盖率; (2)修梯田、修挡土坝等阻挡泥沙入河; (3)调整农业结构,退耕还林还草,发展林业和畜牧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