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支一扶可以重复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法律依据:国家人事部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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