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更换执业地点时,属于原备案主管部门管辖的,无须再次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不属于原备案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先到原执业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中止备案,再到新的执业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流程备案。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中止备案时,应在起始日期后面填写中止日期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六十二条 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