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益物权是,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租房子是一种租赁权,而租赁权存在的基础是租赁合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用益物权的特征,但它实际上属于物权债权化的一种表现。所以租房子不属于用益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