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业用地划分为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林业用地是专门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的总称。林业用地分为两大类:无林地和有林地。无林地包括宜林的荒山荒地、沙荒地、采代迹地、火烧迹地等。有林地包括用材林地、防护林地、薪炭林地、特用林地、经济林地、竹林地,以及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九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林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森林资源保护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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