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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校有权利让学生不读走读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剪头发,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第37条和第5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同时,根据民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包括身体权。因此,学校没有权利让学生剪头发,这是违反法律适用原则的。如果学校规定与民法相抵触,则学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而头发是人身的一部分,是由公民自己支配和控制的。学校的规定直接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由于学校的规定和我国宪法的第5条相抵触,故此,学校还违反了我国宪法的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学校是肯定没有权利的.民法规定公民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身体权是指保持人身体的完整性的权利.如头发,指甲的完整性不受他人的侵害.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学校强行让学生剪头发的行为是触犯了民法关于公民身体权的。所以学校是没有权利的!如果学校拿出一些地方规定也是没用的,也是违反法律适用原则。民法是我国民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一切关于民法方面的以后规定都不得与本法冲突。更不用说地方法律了!在民事上说的话,造成了学生的精神损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上说的话,那要看造成了什么后果,老师的动机是什么及影响恶劣不恶劣,单从你所说的随便剪头发不构成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可要求学校对老师进行处分,可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赔偿,也可要求派出所对老师进行治安处罚。
    结语
    公民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学校的规定直接限制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因此学校违反了我国宪法第5条。民法规定公民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中包括身体权,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学校强行让学生剪头发的行为是触犯了民法关于公民身体权的。如果学校不改变规定,学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进行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二条 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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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