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更换并没有时间规定限制,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广政文书。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更换户口本: 1、办理户口主项或非户口主项变更更正后要求更换户口本的; 2、户口本破旧要求更换的; 3、户口本登记页已满要求更换的; 4、其他要求更换户口本情形的。派出所为居民更换新户口本的同时收回旧户口本。 若更换户口本,户主不在,可由户内其他成员,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 符合户口管理政策,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受理、办结。 1、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2、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夫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