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源税的应税产品如下: 1、能源矿产; 2、金属矿产; 3、非金属矿产; 4、水气矿产; 5、盐。 资源税适用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或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从量定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重要资源品为课税对象,旨在消除资源条件优劣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影响的税类,包括矿产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