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业企业的三个资质序列 |
释义 |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综上所述,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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