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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购买脑干出血重疾险时已经告知旧病,但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详细,会影响理赔吗?”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客户提供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详细,可能会影响理赔。但是,如果客户在购买脑干出血重疾险时已经告知旧病,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未告知旧病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在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时,有权解除合同。但是,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未告知事项的,不能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未告知事项之日起六个月。
    3.《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设障,致使保险人无法了解被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七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5.《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金。
    6.《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接到报告、证明和其他资料后及时作出核定。
    7.《保险法》第七十六条:保险人核定保险金数额后应当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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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3: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