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脑干障碍重疾险被拒赔,如何证明与“继往”无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脑干障碍重疾险时,通常需要填写健康问卷,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可能会考虑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是否与所患疾病有关。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所患疾病与其既往病史无关,保险公司就不能以“继往有继续”的理由拒赔。此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充分、可信的证据,证明所患疾病是由于外部因素引起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拒绝保险赔偿通知书。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并告知被保险人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提出互相抵触的意见,由诉讼参与人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先举证,对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后举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确立事故责任,并给予赔偿或者协商解决。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保险公司应当出具拒赔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被保险人也需要提供充分、可信的证据证明所患疾病与其既往病史无关。在此基础上,根据诉讼举证的规则,被保险人可以先提供证据,保险公司再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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