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科目一扣3分的有: 1、高速路上低速行车。 2、货物超载百分之30以下。 3、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 4、不按规定车道行车。 5、违规牵引挂车。 6、违反标志标线。 7、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记三分的违章行为如下: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2、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3、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5、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根据国家规定如果是扣三分的话一般是属于危险驾驶的情况或者是超载。如果是扣三分的话一般是对其进行单次处罚或者扣分,并不会扣留驾驶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