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局队合一执法体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县(市、区)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对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除环保监测监察等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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