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含税收入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率为3%。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减除价款的,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7: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