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观专利申请材料 |
释义 | 1、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必要时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需说明该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点,请求颜色保护,省略视图等情况; 2、指示函,需包括以下信息: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别、申请日、申请号; 3、委托书,可以在申请日后补交; 4、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 5、转让证明,在申请人和优先权证明文件中记录的在先申请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提交,可以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 一、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类型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后,发现所提交的申请类型与自身需要不符,想要改变申请类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在先申请类型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且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重新提交一份申请类型为申请人所需的新申请,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2、在先申请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想在后同时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且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于同日分别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两份申请同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同样,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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