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平市怎么办理签证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制证 6、送达 二、南平市外国人签证办理条件 持签证入境,因原入境事由尚未终止或者有正当事由需要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且无需变更签证种类的外国人; 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外国人; 三、南平市外国人签证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楼4号楼东门 四、南平市外国人签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第二十九条: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第三十五条: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