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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使用权房子如何继承
释义
    上海使用权房子是不能继承的,因为房产不属于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者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确定房屋继承人、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主要有
    1、确定房产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首先必须确定房产继承人有哪些,房产继承人的合法身份,有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
    2、房屋评估。确定房屋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3、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4、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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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