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教师调动后不适应想回原单位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回到原单位,但是需要新环境的单位同意放人,原工作地点愿接收,可以回去工作,但是回原单位的理由应该充分。教师选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整个过程是很麻烦的,并不是考试通过就可以,因为要征得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同意,所以教师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教师先要认真考试,好好复习,先把考试通过。通过考试后就可以去处理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考试后,就可以调动单位,在调动前先要把工作关系处理好,先要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只要原单位同意,教师就可以去调取个人的档案,接着就能去调动人事关系。所以提前通知给原单位,这样在办理中比较容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衍生问题:
    关于教师借调的规定是什么
    一是明确借调时间,严格按照借调时限规定执行,形成借得来、还得回的良性循环。
    二是核定需借调岗位,按事设岗,按岗借人。对于已经借调的人员,核定其具体工作;对于不需要的,要及时还回学校;对于因长期借调不适应当前教学工作的,应由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直到思想上、业务上能胜任教学工作后,再回到原来的学校岗位。
    三是实行借调审核制度。成立由政府教育督导、人事部门、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组成的借调审核委员会,统一核定能借调人员的最大比例范围,对于不需要借调的,坚决不允许借调,以确保中小学师资。
    四是严格考评借调人员工作情况,且要事先明确绩效工资发放等事宜。一般情况下,借调人员绩效工资拨付到学校,但因没有承担学校工作,学校不一定给借调教师发放绩效工资,借调单位也不负责其绩效工资,借调人员的待遇常常受到影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5: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