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拒收和签收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律师函只是委托法律专业人士知会对方以法律途径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可以拒签。律师函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收到律师函可以不理吗。 根据我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收到律师函之后,可以不理会。律师函起到了告知当事人其与他人的纠纷即将进入诉讼阶段的作用。如果不理会律师函,可能对方就会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就会被卷入诉讼。综上所述是律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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