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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区别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
释义
    怎么区别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
    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是由乡镇政府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小产权房包括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购买。大产权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叫做大产权房,包括40年产权、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二者的区别:第一,大产权房有五证,受法律保护,有完整产权。小产权,没有五证,不受法律保护,只有部分产权;
    第二、大产权有补偿,小产权没有。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要拆迁房子,小产权业主基本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第三,小产权房屋质量没人监督,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第四,小产权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买卖。而且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也就是说,买小产权房不能,只能一次性付全款。注意的是无论是还是小产权房买卖都具有较大法律风险,大家务必谨慎对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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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5: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