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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在工作当中享有哪些权益
释义
    《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一、哪些劳动纠纷可以提起诉讼
    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
    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纠纷诉讼标的范围
    劳动纠纷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途径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5、监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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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