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继承的顺序是:对于有遗嘱的继承情况,应优先由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如果出现指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情形,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比例是什么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热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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