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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个脚趾没有了属于几级伤残
释义
    九级伤残。通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因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费用补助,具体包括如下费用: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一、工伤不够伤残等级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二、一级伤残赔300万多吗
    一级伤残赔300万是否过多要视情况而定,需看赔偿的项目以及标准。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一、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如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二、一级伤残要赔偿以下项目:
    1、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4、医疗器械等辅助费用。
    综上所述,一般一级伤残是比较严重的残疾,因此受害者将会受到巨大的打击,在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之后一次性将会支付本人的24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两年的工资,同时还会受到福利待遇以及工伤保险赔偿的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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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