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担责:1、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已满十二岁不满十四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怎么判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当事人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可以”就是可以从减也可以不从减,这个完全由管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后果、自首表现等等行使自由裁量权。《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主要是从相关的年龄、精神等等行为现象来进行判断;另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判定之后再满足相关的条件之后是可以重新进行判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