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挂牌交易流程如下: 1、转让方应当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和转让信息公告期; 2、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并选择受让方。竞价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 3、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支付转让款; 5、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将交易结果,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产权交易鉴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