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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海运提单具体是什么
释义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
    一、托运人可以办理运输合同的解除吗?
    1、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是应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2、货物运输本身的特殊性,导致了货物托运人处于一种弱势状态,为了更好的保障托运人的权利,也为了保障承运人对于合同的信赖利益,所以一方面法律规定了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变更解除合同的特殊权利的构成要件:一是时间节点上,必须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之前。二是权利内容包括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变更收货人。三是权利的行使的代价在于要赔付相应的承运人的损失。
    二、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有哪些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的规则有:
    1、如果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
    2、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自买卖合同成立以来,转让给买方。但由于运输货物的危险时间不容易确定,公约还规定,风险自交付运输文件的承运人之日起转移给买方。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货物已经丢失或损坏;
    3、货物在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在其他情况下,如果在卖方营业地或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方交货,风险将从买方接受货物或交付给买方处置货物时转移给买方。
    三、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远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远人可以请求承远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应付费用的,除有相反约定外,完成运送的承运人有留置权。运送货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托运人可以免交运费,已交的可以请求返还。
    2,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准确提供收货人和告知必要情况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
    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3.包装义务。凡必须由托运人包装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约走或适宜保护货物的方法包装。
    4.托运危险物品的妥善包装、警示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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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8: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