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公司流程如下: 1、设立公司首先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依法办理经营范围批准手续; 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领取营业执照; 5、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