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外地人在 北京 买房 的规定是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 社会保险 或 个人所得税 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十条继续巩固 限购政策 成果。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