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安机关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
释义 | 对公安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对报警结果处理不满意怎么办 对报警结果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如果该处理结果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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