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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发票资产如何入股公司
释义
    没有发票资产可以去找资产评估机构,然后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写的价值入账。
    一、股权转让需要评估资产吗
    股权转让需要进行资产的评估。在股权转让活动中,由于资产评估可以公平公正的确定股权价值,不仅是股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工作的重要参照。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业务,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土地、房屋等,均需进行资产评估。
    一、股权转让的方式如下: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其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3、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的评估程序如下:
    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内部决策,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需要进行资产的评估,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业务,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土地、房屋等,均需进行资产评估。当事人需要进行初步审批,清产核资等流程,同时还需要变更手续。
    二、企业破产财产怎样处置
    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如下:破产财产处置前,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由具有土地评估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后,纳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企业破产财产应当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底价,以拍卖方式为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转让价格由市场决定。
    三、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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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