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交换房屋契税的缴纳方式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契税。交换房屋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其中计税依据为交换的两套房屋的差价,如果交换的两套房屋的价格相等,则不需要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